1974年3月,我十七歲,上山下鄉。1976年底,我十九歲,應征入伍。1977年,我人生二十,有瞭愛的萌動,寫下瞭《愛情是什麼》。1981年1月,我當兵復員回到瞭石傢莊。此前,我從未談過戀愛。1981年4月12日,我剛滿24歲,愛情的種子才開始發芽。我不知什麼是愛情,隻有想象,我在日記中寫到:
愛情,每當我看到這兩個字眼,我的腦海就充滿瞭浪漫的想象,我的心靈就仿佛感受到瞭一種甜美的、令人陶醉的激蕩,我的眼前就仿佛出現瞭一幅幅天姿妙齡、含情脈脈的仙女形象,我的耳邊就仿佛響起瞭那燕語鶯啼般圓潤甜蜜的音嗓,我的鼻子好像聞到瞭從哪玉體雪肌散發出來的陣陣濃鬱的芳香。漸漸地,我面前百花爭艷,倩影弄嬌。我在花叢中旋舞,我在花叢中輕飄,我向玉蘭獻情,我把牡丹擁抱,我將玫瑰輕托於手,我看到美人蕉在向我微笑......啊,我就要被花的芬芳熏倒。我的眼前,萬物在旋轉,到處是花飄,飄啊飄.....
我曾無數次想象,我那遲到的愛的模樣:很可能是春光明媚,充滿幸福、歡樂;也許會受到無情的寒流的襲擊,在哪剛剛開放的花上落下冰雪嚴霜。也許愛不會在春天到來,她也很可能懷抱一團火在夏天來到。她來的那麼熱烈,像火一樣灼人。這火會融化一切阻礙它的障礙,也能伴隨著把愛情燒掉。或許愛來自秋天,帶著豐收的果實,帶著慶豐的歡笑。亦或許愛在冬天飄然而至,伴隨著雪花妖嬈。
我曾無數次想象過我的那還未曾露面的心上人,她應該像仙女般的美,像花兒般的嬌;同時,她還具有天資聰慧、忠貞自潔、溫柔善良、疼愛丈夫、孝敬公婆、可為人母之表等等優點。總之,在她的體態上,集中瞭世上萬花之美;在她的行為上,具有人類全部優良品行;在她的知識上,可稱一部大百科全書。人們會問:這豈不是神瞭嗎?是的,她是神,我心中的神!
我也曾想到過我們的蜜月生活。我們將在紅五月舉行婚禮,借著那萬裡東風,走遍祖國的山山水水。我們將去峨眉朝佛,去泰山觀日,在漓江上遊玩,在西湖上蕩舟,到海南參觀那椰林,去大連看大海的波濤。
啊,這一切是多麼浪漫,又是多麼美好!愛情,她給我帶來無限的幸福,使我的生活充滿艷麗的色彩,我將在愛的歡樂中生活,在歡樂中悄然離去......
這,就是當年的我——一個從未談過戀愛的年輕人——做的愛情的美夢。現在讀來,除瞭花哨的文字,剩下的就是幼稚、可笑。少年不識愁滋味,少年輕狂!想象想象,隨便去想。想象中,花是美的,人是美的,事是美的,一切皆美好,惟有樂逍遙。隻可惜,現實的愛情,並非如此。除瞭花前月下的邂逅,更多的是互信互諒的磨合,兩情相悅的時長,艱難困苦的掙紮,雪雨風霜的煎熬。當年,由於我對愛情的虛幻無知的理解和不現實的浪漫愛情的追求,導致瞭我初戀的失敗,給我那青春的心裡留下瞭愛的創傷。現在,我五十八歲瞭。從1981年4月到現在,整整三十四年。我從經歷瞭初戀的失敗,到後來的結婚生子,一路走來的愛情,有愛的享受,也有愛的風霜。如果有人問我:你實現瞭你的愛情夢想瞭嗎?我的回答是:怎麼可能!我沒有在紅五月結婚,更沒有什麼像樣的婚禮;我因傢貧,結婚後的晚婚假十八天,哪兒也沒去,就在傢裡貓著,還挨瞭母親一巴掌。我的妻子既沒有淵博的知識,也不像花兒般漂亮,惟有與我三十年的風雨同舟共濟,惟有相夫教子的賢惠善良。
當你想愛時,你可以隨意的去想象你的愛情;當你相愛時,你就會發現愛確很美好,但也會有痛苦和憂傷。有的情侶走向瞭愛的巔峰,走進瞭婚姻的殿堂;而有的情侶雖是兩情相悅,愛的癲狂,卻最終走進瞭愛的墳場。更有的是,兩人雖然結瞭婚,然在婚後的現實生活中,因遇到的各種問題,最後又選著瞭分手,給彼此的心靈留下瞭難忘的創傷。
愛情不容易,愛情之花隻有在雙方長期精心的澆灌、細心維護之下,方能常開不敗,方能從中享受到她的美好、甜蜜。隻有愛的長久,我們的生活才會美滿幸福,充滿陽光。
匆匆那年,時間裡的人事
秋夜把盞,醉訴一場離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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